
限用类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适航标准(征求意见稿)
2025-12-15 16:0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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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用类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适航标准(征求意见稿)
CCAR-92部第92.343条规定且符
合以下限制的限用类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型号设计及其更改所需满足
的适航要求:
(1)《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中型无人驾驶航空器
系统;
(2)《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大型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中
(i)最大起飞重量小于5700千克的固定翼,以及复合翼、倾转翼等复合
构型;
(ii)最大起飞重量小于3180千克的旋翼类(包括多旋翼构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