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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飞机选型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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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把大象装进冰箱需要几步?”


    答:“三步,把冰箱门打开,大象塞进去,关上冰箱门。”


    然而当我们引进一架飞机这样的庞然大物时,是不是也可以如此轻松搞定呢?笔者在航空公司从事十余年飞机引进和机载设备选型工作,总会遇到不少圈内人士提出类似的问题。为了给大家一个大致的机载设备选型概念,下面以目前民航市场上最主流的空客A320和737为例,以飞机采购合同确定到飞机交付为时间轴,谈谈机载设备选型该如何开展,希望对新成立的航空公司和有飞机经营租赁业务的租赁公司有所帮助。




    一、  机载设备选型工作流程


    飞机构型确定和机载设备选型工作进程大致如下表。

     

    进程安排

    完成时间

    项目启动会议(kick-off)

    首架飞机交付前1年

    按照目前情况提前14-15个月召开

    确定客舱布局和客舱设备厂家

    空客是首架飞机交付前10个月完成

    波音是前12个月完成

    确定飞机电子/系统设备

    空客是首架飞机交付前9个月完成

    波音是前10个月完成

    客舱技术协调会议(ITCM)

    空客是首架飞机交付前9个月完成

    波音是前10个月完成

    飞机构型冻结(CDF)

    首架飞机交付前8个月完成

    SCN/MSCN/MC的确认

    首架飞机交付前8个月开始

    初步设计审核会议(PDR)

    ITCM后2个月内

    最终设计审核会议(CDR)

    PDR后1个月内

    客舱设备产品验收(FAI)

    产品交付前1-2个月内




     


    注1:以上工作完成时间主要以飞机采购方(航空公司或租赁公司)已有机型为例,若引进新机型或宽体机型,启动时间应视工作量和中间环节酌情提前。

    注2:现行的选型工作程序是飞机制造商以飞机生产计划为准来制定的,并未充分考虑到飞机采购方的时间要求,比如:市场调研、产品调研和与供应商进行谈判的时间等。因此,这样的时间安排对飞机采购方来说显得相当紧张。一般可以考虑提前启动前期工作。

     

    二、 主要工作节点的工作要素


    1、项目启动会议(kick-off)


    该会议由飞机制造商和飞机采购方参加。


    Ø  根据飞机交付时间,飞机制造商依据飞机生产安排和工作程序制定工作计划。向飞机采购方提出具体工作完成时间要求。


    Ø  提供设备选型资料,包括客舱设备选型手册,系统设备选型手册,飞机制造商推荐BFE设备清单,应急设备选型手册和机型基本构型手册等。


    Ø  未来飞机新技术和新规范的介绍。


    Ø  飞机采购方可以向飞机制造商咨询相关各类问题。



    图:机型选型手册


    2、确定客舱布局和客舱设备厂家


    由飞机采购方按照飞机制造商的时间要求完成。


    Ø  协调公司相关部门确定飞机客舱布局(在制定客舱布局的过程中,随时请飞机制造商协助进行布局评估)。


    Ø  设备选型工作主要包括BFE设备选型和SFE设备选型两大类。


    Ø  根据飞机制造商提供的可选设备厂家清单,进行设备选型。



    图:可选设备厂家清单



    图:客舱座位布局图


    3、客舱技术协调会议(ITCM)


    由飞机采购方、飞机制造商和主要客舱设备(座椅/厨房/IFE/座椅电源视情)厂家参加。


    Ø  根据客舱布局和所选产品,三方对主要技术细节进行沟通和确认:产品是否满足飞机制造商技术规范?在满足技术规范的前提下,是否满足局方和航空公司运行要求?


    Ø  若飞机采购方有新的要求和需求,可向其他两方提出,并确认能否满足?(注意可能产生的费用和对飞机正常交付的影响)


    Ø  飞机采购方应尽量在该会议中提出要求和需求。在后续工作中再提出,受时间和费用的局限将越来越大。


    4、飞机构型冻结(CDF)和开始确认并签署SCN/MSCN/MC


    Ø  CDF之前,要求飞机采购方最终确定飞机构型。


    Ø  对于租赁公司来说,为了满足承租人(航空公司)的飞机构型需求,在签署租赁合同时,会将承租人要求的飞机构型作为附表附在主合同上。CDF之后发生的构型变更将会产生费用,可以单独向承租人收费或分摊到每月租金中。


    Ø  飞机构型确定后,飞机制造商陆续将相应的构型确认单发至飞机采购方,并要求签字确认。



    上图:空客SCN   下图:波音MC 


    5、初步设计审核会议(PDR)


    由飞机采购方、飞机制造商和主要客舱设备厂家参加。


    Ø  根据ITCM会议要求,三方将各自完成的工作在该会议中通报。


    Ø  飞机采购方和飞机制造商审核设备厂家提供的产品,并提出具体修改意见。(注意:在符合规范的前提下,出于时间和费用的考虑,设备厂家基本不接受设备的较大的结构变动)。


    Ø  基本确定各类客舱设备构型。


    6、最终设计审核会议(CDR)


    由飞机采购方、飞机制造商和主要客舱设备厂家参加。


    Ø  根据PDR会议,三方将各自完成的工作进行通报。


    Ø  飞机采购方对设备厂家提供的产品模型进行审核,并在一定范围内,对设计细节进行修改。


    7、客舱设备产品验收(FAI)


    由飞机采购方、飞机制造商和客舱设备厂家参加。


    Ø  对设备厂家生产的首件产品进行检验。


    Ø  检验工作包括:产品是否符合飞机制造商规范要求?是否满足飞机采购方要求和外观颜色的视觉系统?产品质量和工艺是否满足要求?产品标牌是否符合局方要求?


    Ø  该环节中,设备厂家基本不接受较大的设计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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